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 送達公告
時間:2020-05-09 11:04
來源: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
廣州國際經濟貿易學會、廣州市楹聯學會、廣州公益組織發展合作促進會、廣州太平洋經濟合作委員會、廣州市陽江商會、廣州市潮汕商會、廣州市微電商協會、廣州市眾一創業服務協會、廣州市行善志愿服務協會、廣州市企業征信建設服務協會、廣州市光學光電子行業協會、廣州市流浪動物救助協會、廣州市山東棗莊商會、廣州市新興社會服務中心、廣州遠程教育研究會、廣州市電子商務與網絡經濟學會、廣州市人口學會:
經調查,我局發現你單位未按要求提交2018年年度報告,違反了《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》第四十四條規定,根據《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》第五十一條第(三)項規定,我局決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改正。
因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系,現依法實施公告送達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我局領取《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》(地址:廣州市越秀區西湖路99號,電話:83178691),逾期視為送達。
如你單位對本處罰決定有任何異議,可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東省民政廳或廣州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,也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起訴。
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
2020年5月8日